2018春季江西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流程:
1.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
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阶段网报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工作日期间;网报对象为: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
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2018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期间,网报对象为: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
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8
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
人信息,完成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
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
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即:户籍在江西省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
历的申请人,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江西省全日制学校2018年应
届毕业生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
性告之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1.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⑴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
签名);
⑵《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如期毕业证明材料1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
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⑻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现场确认其他补充材料
⑴2018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补充提交材料:
①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
表复印件1份;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
⑵2016年和2017年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补充提交材料:
①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
表复印件1份;
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
③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⑶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补充提交材料:
①网络打印的中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证(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②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以上教育教学实习要求: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
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加“国培计划”和“高校音体美专业大学生赴边远农
村小学支教志愿服务”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和“
与原件一致”印章。
---报名考证热线-------
报名联系人:董老师 报名电话:18702598374(微信同号) 报名Q Q:1993513688
报名地址:江西户籍均可报名(外省户籍可打电话咨询)
吉安2018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时间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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